读创/深圳商报记者吴维通讯员李薇
记者5月16日从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获悉,近日,为严防“卫生消毒用品”冒充“药品”,龙华检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疫情之下,有很多人会购买消毒水、消毒湿巾等消毒用品,如果留意看它们的批准文号,会看到一个对卫生消毒用品予以批准的“”消”字号”。在生活中,“消字号”是消毒剂、卫生用品等卫生消毒产品的批号。它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检测指标主要为杀菌作用,并不具备任何疗效。但这个文号却容易被不法分子滥用。他们在卫生消毒用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以冒充药品,号称具有治疗功能。比如在某消字号“皮肤神药”软膏中非法添加激素,号称能治疗真菌感染;又如宣传某消字号眼贴,能够消除眼部各种病症、逆转视力。
为什么不法分子喜欢披着“药品”的羊皮卖着“卫生消毒用品”的狗肉呢?因为”消”字号产品的申报程序较国药准字号费用低、时间短、程序相对简单。而且在报批过程中产品不需做临床药效及用药安全等实验,在几个月甚至更短时间就可以获得批准上市。于是不法分子们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而在这些抗(抑)菌制剂中违规添加禁用物质,不仅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耐药菌株产生、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更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
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对“消”字号抗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线索挂牌督办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龙华区检察院按计划稳步开展专项监督。
首先,检察官根据《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调查报告》及附件列表中所列的44种产品,在网络购药平台检索并匿名购买了龙华辖区发货的产品,经初步比对,未发现有相同的产品。然后,联合区卫健局在观澜街道及龙华街道等不同品牌的药店开展现场检查。主要查看药店内是否存在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的“消”字号产品;是否将药品、消毒产品进行分类陈列;是否存在购买及对外销售的电子记录。经检查,上述药店的进货、销售流程均较为规范,并未发现存在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的“消”字号产品的情况。
接下来,龙华区检察院也将继续加强与区卫健局及龙华市监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督促其依法履职,发挥检察监督的职能,严防“消”字号卫生消毒用品冒充“药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检察官提醒市民:消毒产品不是药品,当您在自主选择药物的时候,要留意看看产品的批准文号。如果您看到了以消毒产品的名义宣传疗效,请一定谨慎选择。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