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十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广告案件。茂名高州市某药品贸易有限公司一号药房发布涉嫌违法广告,当事人为推销“维生素C泡腾片”,在没有“预防冠状病*”的功效的情况下,于年2月起在其经营场所中发布含有“预防冠状病*早晚1粒维C泡腾片”的宣传广告。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年2月12日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中山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发布涉嫌违法广告,当事人为推销其“奥克斯内衣裤口罩消*护理机”商品,在无法提供有关证据材料证明其销售的产品“干衣盒”对口罩有消*功能的情况下,于年2月在“天猫”发布含“杀菌率99.9%,口罩杀菌,预防病*”等宣传内容的广告。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年2月17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一、云浮市云城区松珍保健食品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了提高国珍松花粉的知名度和销量,在无法提供宣传内容属实的证据情况下,从网上